第一章 总 则
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、学习、休息的主要场所,是学生使用时间最多的空间。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创造“文明、整洁、舒适、宁静、安全”的人才培养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住宿管理
一、学生入住公寓,应持本校相关证明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。
二、住宿学生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号住宿,如需调换宿舍或床位须经辅导员同意,后勤处批准方可进行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、迁移、调换宿舍或床位。
三、毕业或休、退学的学生,在办完退宿手续后即可搬离宿舍。
四、寒、暑假期间,学生留校住宿须事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,经批准登记后方可在校留宿,但要服从统一管理。
五、男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,女生公寓男生不得进入(公务除外)。来访客人应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,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。
六、不准私自更换宿舍门锁,若有损坏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,方可办理更换手续。
七、不准在宿舍楼内从事经商活动和有碍学习、休息的其他活动。
八、学生若因忘带钥匙需临时借用值班室钥匙,需到值班室登记,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值班室管理员,还钥匙时取回证件。
九、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,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。管理人员按时关大门,晚归者须出示学生证,到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十、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走廊上喧哗、打闹、奔跑或踢球,在就寝后、起床前不得大声说话、弹唱、播放音乐或是看影碟、玩游戏。
十一、学生不准在宿舍内酗酒、打麻将、赌博、聚众闹事、打架斗殴,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三章 财物管理
一、爱护宿舍的设备、用具等公共财物,损坏公物需按价赔偿,并视其情节,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;宿舍配备的设备、用具等不得随意移出宿舍或挪为他用,不得擅自将其他设备、用具等移入宿舍。
二、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宿舍内不要存放过多现金,不急用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,不要将自己的财物,特别是贵重物品随意放置。
三、室内无人时要锁好门窗,入睡前要把门关好。
第四章 水、电管理
一、自觉节约水、电,做到人走灯灭,杜绝“长流水、长明灯”现象,养成随手关灯、关电源、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。
二、严禁擅自拆卸改装供电、供水设施与电器设备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网线、电话线等。
三、严禁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毯、电饭煲、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,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处理,并根据情节予以纪律处分。
第五章 卫生管理
一、讲究公共卫生,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,接受卫生管理人员的监督。
二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坚持每天清扫,做到床上卧具叠放整齐,物品摆放有序,门窗玻璃保持明净,室内空气新鲜,墙壁无灰无蜘蛛网,地面清洁无污迹、无堆积废弃物,桌面无积尘无污垢。
三、不准在室内乱扔瓜皮、果壳、纸屑等杂物,将垃圾倒进垃圾桶,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,严禁将宿舍内垃圾扫入楼道或在门外堆放。不准向窗外和楼道扔杂物、倒脏水,严禁随地吐痰,阳台严禁堆放杂物。
四、不准在水池、便池内倒剩菜剩饭及其他杂物,以免水道堵塞。
五、室内墙上不得乱写、乱画、乱贴、乱挂、乱钉。
第六章 公共秩序和治安管理
一、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。午休和晚间熄灯后要保持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吹奏乐器、使用音响器材等。公寓熄灯锁门后,未经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同意,不得外出,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理由,出示证件,并作好登记。
二、住宿学生要遵纪守法,严禁在宿舍赌博、酗酒、玩麻将牌、打架斗殴及进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。
三、严禁在公寓内张贴标语、广告、大小字报;严禁搞邪教与迷信活动。
四、公寓内严禁携带、存放有毒、有害、易燃易爆物品及淫秽书刊和内容不健康的音像制品。
五、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照明和动用明火,特殊情况,经学校批准除外。严禁在楼内燃烧信件、废纸、杂物、燃放烟花鞭炮。
六、爱护消防设施、器材。
七、学生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,禁止乱停乱放或推进公寓楼内;
八、学生宿舍内严禁豢养小动物(宠物)。